在学签的拒签案例中,很多是因“访问目的(Purpose of visit)”遭拒,其主要原因是签证官无法相信其来加拿大是为了读书。虽然大家通俗讲是因移民倾向拒签,但现实中没有签证官会把移民倾向直接写为拒签理由。因为根据加拿大移民法(IRPA 22(2))的规定,短期签证申请人可以存在双重目的。
即申请人在申请学签的时候,并不会因其有移民目的而遭拒。云学教育集团介绍,短期签证的批准条件之一是,申请人要让签证官相信其将在批准的到期日之前离开加拿大(will leave Canada by the end of the period authorized for their stay),不会非法滞留。因此,在书写学习计划时,并不一定必须强调毕业后马上回国,可以委婉地表达学生将来的规划。
当然,如何陈述也要考量申请人的个体条件。签证官自然欢迎年轻的、雅思成绩高的申请人通过留学移民加拿大;而对大龄申请人的学签,是签证官普遍不愿批准的情况。还有,如果申请人原有学习成绩过差,语言能力又弱,签证官则有理由怀疑其学习能力和学习计划。在这类情形下,“访问目的(Purpose of visit)”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拒签理由。